《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2380 字体: 小 中 大 |
一、起草背景 3月23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3月31日,住建部安委办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调度会议,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省住建厅制定了《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一是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6号);二是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三是住建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四是3月31日住建部安委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围绕治理行动五大任务,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聚焦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和施工环节,精准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巩固提升治理行动工作成效,全力压降房屋市政工程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消除事故隐患,以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等施工部位及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三项清单”制度,强化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安全管理。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走深走实,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加强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提高工作能效。三是推进监管数字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系统运用,推进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四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督办,切实做好“一案四查”工作,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紧盯事故隐患及险情,实施差异化监管手段。 (三)工作安排。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阶段要求,全面梳理巩固提升重点任务,总结经验及亮点,建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治理行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用管理,形成联合惩戒机制。三是严格工作督导,按要求持续报送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强化数据管理,留存佐证资料,加强层级督导,确保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广泛发动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曝光典型,鼓励公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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